招标公告(重发)
说明:因技术原因,莆田市综合体育馆、游泳健身馆金属屋面工程项目重新发布招标文件、重新发售招标文件和图纸。原于2008 年 11 月5日至 2008 年 11月11日售出的莆田市综合体育馆、游泳健身馆金属屋面工程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及图纸作废。凡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按重新发布的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已于2008 年 11 月5日至 2008 年 11月11日购买了莆田市综合体育馆、游泳健身馆金属屋面工程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购买人请在本项目开标的当日(2008年12月9日)下午2:30~5:00,持原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款收据”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联络处办理退款,我司将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支付该购买款的利息。
1. 莆田市综合体育馆、游泳健身馆金属屋面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房屋建筑金属屋面工程结构质式:框架结构
工程规模:约19000平方米 层数:三层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投资概算:约24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福建省优质工程(《闽江杯》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主、增项均可),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主办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派出单位)本企业人员[ 以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 ],目前无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90000 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08 年 11 月17 日至 2008 年 11月21 日,每天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售出的招标文件若存在明显漏页、缺页,购买人可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向招标人更换。
招标人: 第十四届省运会筹备工作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