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2017-2018年老城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PPP)资格预审公告
磐石市2017-2018年老城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PPP)资格预审公告
磐石市2017-2018年老城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PPP)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Z1131
磐石市建邦招投标有限公司受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磐石市2017-2018年老城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PPP)(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资社会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有相关项目经验的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特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磐石市2017-2018年老城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PPP)
2.项目编号:********Z1131
3.项目实施机构: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1条道路的道路工程及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附属工程。其中振兴大街及其附属工程已经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年底完工。拟将振兴大街及其附属工程以存量项目的形式纳入本实施方案PPP项目范围,具体以TOT的模式进行操作。拟将中卫胡同、人民路、宏声路、规划路、泰安路、金泰路、金仓路、金城路、沿河路、康复路、黄河路、海河路、河南路北胡同、河南路、前景路、柳河胡同、阜康大路、福安路、顺城街、创业街20条道路及其附属工程以新建项目的形式纳入本实施方案PPP项目范围,具体以BOT的模式进行操作。本项目最终项目总投资额以经政府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值为准。
5.采购预算金额:25636.51万元。
6.计划合同履约日期(或服务期限):本项目的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含建设期2年)。
7.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资金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筹集。
(二)采购范围:负责采购范围内工程的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由不同法人及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申请人)资格条件;
(3)企业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不亏损状态,并提供近三年经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2014年以后成立的按成立日期开始算)。
(4)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2014年以后成立的按成立日期开始算)。
( 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应具有相应的银行资信、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用于本工程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且额度不少于投资额的70%。
(7)应具备实施该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具有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管理、运营技术、管理人员。
(8)应具备实施该项目所需的维修、维护能力;具有项目所需的维修、维护管理技术人员。
(9)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受贿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内无不良记录。另外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参加本次投标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二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前款2.1中(3)、(4)、(6)的要求;联合体任一方满足前款2.1中(7)、(8)、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前款2.1中(1)、(2)、(5)、(9)、(10)、(11)、(12)的要求。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中投融资方为牵头人,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项目运营、移交、协调等工作。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6)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建厅第114号公告、吉建设【2011】22号、吉建设【2013】4号文件,办理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
三、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办法,对各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合格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后续公开招标活动。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申请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 2017年10月20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 2017年10月20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开标时间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3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有效申请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媒体公告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1.未详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通知。
3.预审现场的投标代表必须是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人员不得作为公司的投标代表进行投标,经查并确认存在授权企业以外人员投标的将对其做限制投标预审或停止投标预审处理。开标会议入场时由监督人员审核授权委托书。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修智
地址:磐石市开区
电 话:159*****705
采购代理机构:磐石市建邦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金颖 地址:磐石市振兴大街
电 话:186*****229
标签: 道路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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