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宜华一级路生态景观四期工程(第2次招标)
宜都市宜华一级路生态景观四期工程(第2次招标)
宜都市宜华一级路生态景观四期工程(第2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17-10-16
招标编号:YDGJS0062-201701-01(2)
1、招标条件
“宜都市宜华一级路生态景观四期工程”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2017]1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都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沿16.7公里道路两侧十三个区域绿化73626平方米,栽植樟树、香橼、三角枫、广玉兰、银杏、栾树、无患子、杜英、桂花、红叶石楠、日本晚樱、红梅、石楠球、红继木球、麦冬、金森女贞等;建设绿道4917平方米、生态湿地景观725平方米和绿道驿站(含公厕)3个以及景观小品5组。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资金来源:国通公司审核安排解决。
(4)工程建设地点:宜华一级路(宜昌长江大桥南侧至宜都大恒碳酸钙厂)。
(5)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工程施工,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非法人公章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交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且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原件,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6)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原件;
(7)投标人若是委托授权代理人投标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陆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www.ycztb.com/TPFront/)。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10 月16 日至2017年10 月23 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投标报名。
(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10 月16 日至2017年10 月23 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整(¥:8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 月10 日9 时。申请人应当在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北侧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17年10 月16 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cztb.com/TPFront/)、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yd.ycztb.com/ydSite/)。
招标人:宜都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长江大道70号
联系人:黄凯
联系电话:155*****5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高新区大连路房33号清华科技园5号楼A座2楼
联系人:江雪松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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