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锦绣街排洪渠东侧公共绿地工程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泉港区锦绣街排洪渠东侧公共绿地工程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港区锦绣街排洪渠东侧公共绿地工程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港发改审[2017]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港区锦绣街排洪渠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105.434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对锦绣街排洪渠东侧进行绿化,绿化面积约14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园路、水电、垃圾桶、座椅、停车场及公厕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预算资料及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5.4341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个日历天,苗木成活养护六个月,日常养护十八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备注: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A、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B、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1日8时00分至2017年10月
16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4.3.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时00分前汇到(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山腰支行,
开户帐号:****************1143-0003;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2017第
84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gj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邮编:362801
电子邮件:/电话:183*****576,
传真:/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港区驿峰路东段庄园金第旺座B幢1703室,邮编:362801
电子邮件:fjyxzbb@163.com
电话:0595-********、150*****070,
传真:/ 联系人:小林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层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日期:2017年10月10日
监管部门: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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