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供暖服务承包招标公告
锅炉供暖服务承包招标公告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警北京市总队二师训练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北京市总队二师训练基地锅炉供暖服务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北京市总队二师训练基地锅炉供暖服务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GFTC17BB057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伟
项目联系电话:********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北京市总队二师训练基地
地址:010—********
联系方式:王助理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伟 ********90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楼B座B6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警北京市总队二师训练基地的委托,对武警北京市总队二师训练基地锅炉供暖服务承包项目(项目编号:GFTC17BB0576)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项目简介及招标服务需求概述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武警北京市总队二师训练基地锅炉供暖服务承包项目招标范围:武警北京市总队二师训练基地冬季供暖面积为40510平方米,锅炉类型为:WNS4.2-1.0/95/70-.Q(2台6吨燃气锅炉)1台2吨WNS1.4-1.0/95/70-Q热水锅炉。
本次招标服务共一包,不拆分,投标人应提供所有招标服务,否则,将导致废标。
服务期限: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新训结束后,如需继续服务同等条件下中标方优先使用,按照供暖实际面积和投标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自筹,且资金已经到位。合格的投标人:以下各项要求是作为衡量投标人是否合格的必要条件,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其投标将被拒绝。
4.1.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合格条件:
4.1.1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提供技术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1.2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1.3 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服务要求的范围;企业营业执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日期通过了最新的年检。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燃气供暖能力的,并有成功案例的服务商。
4.1.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的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文件: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潜在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16日起至2017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法定休息时间除外)在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楼B座六层B6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核验资料:申请单位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以成本价300元出售(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澄清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楼B座七层会议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上述时间之前递交到上述地点。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相同。开标地点与上述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相同。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保证金:9.1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9.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汇款(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
9.3 递交要求: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二师训练基地
开户行:农行北京安定支行
9.4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一致。
10. 招标人:武警北京市总队二师训练基地
地址:北京大兴区安定镇郑前路1号
联系人:王组长兼助理员,电话:010—********
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楼B座B601
联 系 人:崔伟
联系电话:********908
传真:***-********
电子信箱:zzgf8050@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提供技术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1.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1.3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服务要求的范围;企业营业执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日期通过了最新的年检。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燃气供暖能力的,并有成功案例的服务商。4.1.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的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00至2017年10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楼B座六层B601室(请由C座上楼有电梯)(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300元/册,只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贸安贞大楼B座七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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