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红石砬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兴隆红石砬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红石砬工程设计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京环线。
主要设计内容:兴隆红石砬工程的市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内容:兴隆红石砬工程设计。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00)。
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设计符合国家专业标准和行业标准,通过审查机构的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热力)专业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兴隆县兴隆镇西大街路南7号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购买、自带U盘。
4.4领取文件须提供资料: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需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后,到文件发售地点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上证明文件应携带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4.5招标文件售价: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
6.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15:00时,逾期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由设计企业或设计企业分支机构转出,但必须为设计企业或设计企业分支机构基本账户交至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保证金账户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账 号: 130*****510********3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西支行
★备注: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与缴款回单的户名、账号需一致,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请及时交纳保证金。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兴隆县地址:兴隆县兴隆镇西大街路南7号
联 系 人:康超联 系 人:吴 琼
电 话:182*****448电 话:13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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