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家具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家具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编号:ZJZC-(2008)竞字第43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有销售同类产品的成功案例两例以上(含两例);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8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成功案例合同;(上述材料原件谈判时携带备查);(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采购主体为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家具采购(排烟柜、实验桌),需安装到位。“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四、现场勘测时间:2008年11月25日上午9:30 地点: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张建军 电话:****-********
各位供应商必须准时参加,并在勘查记录上签字确认,现场测量有关数据,作为依据,若今后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参加现场勘测或未在勘查记录上签字的供应商,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五、送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参照文件第四部分要求提供样品如下:
a、五金件及样件:滑轨、铰链、三口化验龙头、PP水槽(500*400*300mm)、滴水架、导流板固定座组、出口管径∮12"锥形缩口集气罩、安装有PVC整体拉手的抽面样品(必须注明产地、品牌、规格、投标人名称);
b、小样:台面、1mm柜体钢板、1mm门片钢板、6 mm钢化玻璃、6mm灰色聚酯纤维板(小样规格为100*100mm,小样上必须注明产地、品牌、规格、投标人名称),小样、五金件及样件在开标时与投标书一起送达开标现场,对成交单位的样品将由买方留存封样。未提供五金件、样件及小样的供应商,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六、竞争性谈判评定方式:最低评标价法(具体程序详见谈判文件相关说明)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1名。
八、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 0.4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和 1.6万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 2万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九、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 5 楼,梦溪园巷巷口)。
十、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08 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截止时间)。
十一、谈判时间:2008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十二、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蔡红玲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三、项目联系人:李冬、陶然
联系电话:(0511)********,********传 真:(0511)********
十四、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账 号:********5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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