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
行政区域河北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6日17: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17日16:49至2017年10月23日16:49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09:00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8
预算金额¥8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韶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001
项目联系人:韩韶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石家庄市长安区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8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0月3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8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磋商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磋商时提交磋商方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者取消磋商资格。 2、磋商方磋商时须提供卫生许可证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者取消磋商资格。
采购数量: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
备注: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服务 食堂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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