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工程 增设清污设备工程(一期)施工及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初步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北水务集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1、项目概况 石津干渠明渠段现状未设拦污设施,仅在沧州压力箱涵进口设置了栅条间距60mm的拦污栅、旋转式清污机、进口拦污栅下游设置孔径为6.43mm×6.43mm的旋转滤网2台套,旋转滤网采用侧进水板框式旋转滤网,由滤网本体、冲洗设备、排污集污设备及其相应的电控设备组成。衡水支线傅家庄泵站上游现状设有1道(1孔)回转式清污机,1套旋转滤网。 为缓解沧州压力箱涵和傅家庄泵站进口清污设施压力,本工程主要实施项目为: (1)在沧州支线压力箱涵进口对现运行的回转式清污机栅条加密和增加旋转滤网机械出污设备,沧州压力箱涵进口设计流量为14m3/s,加大流量后为17m3/s。 沧州压力箱涵进口工程以改造为主,改造或新增的设备有:旋转滤网排水槽加高、2台回转式清污机改造、增设1台网带输送机、1台皮带输送机及3个垃圾斗。 (2)在大田南干进水闸、七分干进水闸增设清污设施。 大田南干进水闸增设的设备包括:1台移动抓斗式清污机、1台 移动式电动葫芦、2扇拦污栅、钢排架(含埋件)及轨道、3个圾斗以及压力水射流法防冰冻系统1套,大田南干进水闸设计流量为21m3/s。 七分干进水闸增设的设备包括:1台回转式清污机、1座钢结构工作桥、2台皮带输送机、3个垃圾斗以及压力水射流法防冰冻系统1套,七分干进水闸设计流量为9.5m3/s。 (3)清污设备基础及路面硬化 1)清污设备基础:在大田南干进水闸闸墩及闸室左右岸增设清污机排架基础。 2)路面硬化:对大田南干进水闸、七分干东支进水闸做部分路面硬化。路面硬化采用20cm厚C25F150混凝土,30cm厚灰土垫层。 (4)生产用房 大田南干和七分干进水闸处分别设置20m2的生产用房。生产用房采用单层砌混结构。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 1、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工程增设清污设备工程(一期)施工,合同编号:HBNSBDPT/SJGQ-SG-2017-0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设置清污设备钢筋混凝土基础、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污平台混凝土路面硬化;清污设备、防冰冻设备、配电设备的采购、运输与安装;生产用房等。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工程增设清污设备工程(一期)建设监理,合同编号:HBNSBDPT/SJGQ-JL-2017-0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施工标段内全部工作内容的建设监理。 计划服务期:自发包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简称“三体系认证”); (6)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 (7)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3年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岗位任职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3年以上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岗位任职经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需要。 (9)投标人在2014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16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2 本次招标监理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项目)监理实施业绩;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及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6)投标人在2014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16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1500.00);监理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上述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 6、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7日9:30分整,开标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南水北调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水务集团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联 系 人:葛保森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昊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8号 邮 政 编 码:300250 电 子 信 箱:zbdl@163.com 联 系 人:季勇、李珊珊 电 话:***-********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