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洪都大桥进口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第二次)
南昌市洪都大桥进口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市洪都大桥已由江西省发改委以赣发交运字[2006]5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市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其进口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昌市洪都大桥进口沥青材料采购:70#道路石油沥青(进口)3800吨(散装),SBS改性沥青2600吨(基层沥青为进口)(散装);沥青材料采购估算总金额约352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销售进口沥青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2)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3)营业执照须有销售进口沥青材料的经营业务许可范围,具备在国内销售进口沥青材料的供货能力,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财务能力良好;4)近三年内(2005年6月至今),在国内具有单项供货合同在5000吨以上的进口石油沥青供货业绩2个及以上(凭供货合同和海关进口报关单查验);5)拟用于本项目的进口石油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必须为交通部认定的综合甲级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检测时间不得早于2007年 7月 1 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的招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招标;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干2008年11月 13 日至2008年11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昌市招标投标中心五楼(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针对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08年11 月 24 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 南昌市招标投标中心四楼(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南昌市招标投标中心(网址:www.ncein.org.cn)和信息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市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南昌市道桥工程总公司
地 址:南昌市顺外路263号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邮 编: 330000 邮 编: 330000
联系人: 陈 丹 联 系 人:王 军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2008年11月12日南昌市洪都大桥进口沥青材料采购招 标 公 告
洪发改规招字(2008)第50号
南昌市洪都大桥工程经江西省发改委赣发交运字[2006]505号文立项批准建设,总投资约16亿元。现就该工程的进口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进口沥青材料供货单位,沥青材料采购估算总金额约3520万元。
一、招标范围
南昌市洪都大桥工程北起昌九立交,向南出线,经过庐山南大道,跨越铁路货场、京九铁路、瀛上河、丰和北大道、赣江北支、扬子洲、赣江南支、南止于南岸洪都北大道与青山路立交。主线全长9.6公里。路面结构型式包含中粒式沥青砼厚40mm AC-16C;粗粒式沥青砼厚70mm AC-25C、厚60mm AC-20C;细粒式沥青砼厚40mmSMA-13 改性。包括以下规格进口沥青材料及估计数量:材料名称暂定供应数量包装形式70#道路石油沥青(进口)3800吨散装SBS改性沥青2600吨(基层沥青为进口)散装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本次招标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销售进口沥青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
2、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供货能力:营业执照须有销售进口沥青材料的经营业务许可范围,具备在国内销售进口沥青材料的供货能力,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财务能力良好;
4、类似销售业绩:近三年内(2005年6月至今),在国内具有单项供货合同在5000吨以上的进口石油沥青供货业绩2个及以上,凭供货合同和海关进口报关单查验;
5、拟用于本项目的进口石油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必须为交通部认定的综合甲级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检测时间不得早于2007年 7月1日。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材料质量问题。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销售企业可参加报名。
四、报名资料
1、报名时必须出具查验的原件有: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3)国外生产厂家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进口沥青材料的许可证书;
(4)国外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
(5)类似销售业绩:近三年内(2005年6月至今),在国内具有单项供货合同在5000吨以上的进口石油沥青供货业绩2个及以上,凭供货合同和海关进口报关单;
(6)拟用于本项目的进口石油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凭检测报告,必须为交通部认定的综合甲级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检测时间不得早于2007年7月1日。
上述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2、报名地址:南昌市招标投标中心五楼(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3、报名时间:2008年10月7日至2008年10月13日
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代理: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军
联系电话:****-*******
传 真:****-*******
南昌市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南昌市道桥工程总公司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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