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机关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关于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合作预防保健中心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机关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关于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合作预防保健中心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机关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关于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合作预防保健中心服务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关于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合作预防保健中心服务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是为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关于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合作预防保健中心服务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填补公共区域卫生服务体系的空白,满足区域孕产妇妇保、儿保、儿童计划免疫需求,按照《关于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方案及有关问题的请示》,我局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设立了空港预防保健中心(以下简称预防中心)。为确保预防中心顺利运行,有效利用空港医院医疗资源,节约成本,空港医院将为预防中心提供化验、药品耗材请领、网络维护、医疗废物清运处置、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应急救治等服务。因此该项目拟由该单位作为单一来源服务单位,开展此次采购事宜。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7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10月23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2)联系人:于江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2)联系人:高文玲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保税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单一来源文件(预防保健中心甲方改).doc



2017年10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 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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