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植保植检站240克噻呋酰胺悬浮剂、1%蛇床子素询价采购公告(永政采询2017-28号)
永丰县植保植检站240克噻呋酰胺悬浮剂、1%蛇床子素询价采购公告(永政采询2017-28号)
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永丰县植保植检站240克噻呋酰胺悬浮剂、1%蛇床子素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询价编号:永政采询2017-28号
2、询价项目: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控制单价 | 清单详细要求 |
340kg | 150元/千克 | 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 |
按计算确定 | 135元/千克 |
3、本项目采购总金额为80700元,其中,240克/升噻呋酰胺悬浮剂采购340千克,乘以中标人实际单价为240克/升噻呋酰胺悬浮剂采购金额,余额为1%蛇床子素采购金额,余额除以中标人1%蛇床子素中标单价为1%蛇床子素实际采购数量。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9.htm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具有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htm?fromTitle=%E5%86%9C%E8%8D%AF%E7%99%BB%E8%AE%B0%E8%AF%81">农药登记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我中心在开标前现场展示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农药登记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在内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如无法提供或提供资质证件不符合要求作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壹仟陆佰元(1600元)在开标截止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以下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户 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用途信息“植保站悬浮剂”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投标人顺利获取投标资格,建议各投标人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6、开标及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15时。
7、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林业局三楼),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8、采购单位:永丰县植保植检站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39*****466
招标代理: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2017年10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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