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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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名称:龙湾区永中街道道路清扫保洁2、工程概况2.1面积:标段一(镇中片):292500m2
标段二(永昌片、龙水片):205745m22.2承包范围: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含机械化清扫)、道路冲洗
垃圾收集
环卫设施清洗、维护
乱张贴广告清洗、建筑垃圾清扫收运到垃圾填埋场等,具体见招标文件
3、承包期限:1年。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注册资金≥100万元,具有温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与许可证符合的经营项目
3.投标人必须至少自有或租赁3吨以上道路机械清扫车1辆和8吨以上道路冲洗车1辆,并提供相关证明(租赁时间不少于1年)4。必须具有城市道路(不包括国道、高速,小区、乡村道路和单位内部保洁)清扫保洁服务面积≥20万平方米的业绩证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8年11月25日至2008年12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温州市民航路128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温州市民航路128号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民航路128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20000.0
标段二: 15000.0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
2、投标单位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有效的道路机械清扫车和道路冲洗车的购车发票或租赁合同(租赁期至少一年)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5、投标单位近年来承包的城市道路(不包括国道、高速,小区、乡村道路和单位内部保洁)清扫保洁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注:城市道路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停车场、隔离带、以及跨河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地下通道等构筑物和已经征用的规划红线范围内道路建设用地)
6、企业简介及相关资料。
十二:其它
招标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577-******** 传真: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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