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海警大队码头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评价报告书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罗源海警大队码头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评价报告书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华广〔2017〕招41-1号 | ||||||||||||||||
开标时间:2017-11-10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省海警第一支队 | ||||||||||||||||
所属地区: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海警第一支队委托,对罗源海警大队码头海域使用论证及海洋环境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闽华广〔2017〕招41-1号 2、招标服务一览表:
注:① 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包的服务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② 本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认证证书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海洋局核发的海域使用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海洋工程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业绩证明:须提供近三年承担过一项以上的码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且通过专家评审。(应提供专家评审意见或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海域使用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若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 10月 17日至2017年 10月 23 日,9:00至12:00,14:30至17:00时。 5、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到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6、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或电子版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 11 月 10 日9:00 (北京时间),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 11 月 10 日9:00 (北京时间),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9、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标人名称:福建省海警第一支队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59号 电 话:********-**** 联系人:郭工 12、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建省海警第一支队纪委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59号 监督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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