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粮库一期工程谷物冷却机招标公告

中心粮库一期工程谷物冷却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中心粮库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7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市甬江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代理单位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甬江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自筹及申请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谷物冷却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江北区洪塘街道旧宅村。
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9548平方米,总仓容为4.5万吨,总建筑面积15018平方米,其中平房7栋,建筑面积10815平方米;临时粮仓、机械库1栋,建筑面积1545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2249平方米;变配电间建筑面积69平方米;机房、药品库、门卫建筑面积131平方米;一站式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09平房米。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6047.06万元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60万元
设备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交货。
招标范围:采购谷物冷却机4台。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质量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1)投标人为谷物冷却机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谷物冷却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须委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名。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添加的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7日到2017年11月7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原购买投标人无需另行购买,须重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11:00(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520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11-7 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中国银行);****-************-********(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9日9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甬江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602号
联系人:孔经理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孙杰、王荣、江雷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16室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谷物冷却机 粮库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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