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松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松江区范围等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服务单位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接受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1.3、其他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已被上海市环保局列入《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2016年考核评估合格的单位名录(第一批、第二批)》中场地环境调查评估类的单位的证明文件。须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如投标单位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配备足够的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环境或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 (5)具有独立承担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的业绩; (6)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项目背景意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监督管理。场地环境评价是识别和评估场地环境污染或潜在场地环境污染的过程,即对场地上过去和现在的各类活动,特别是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动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场地环境状况及环境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的方法和手段。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响应国务院颁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强化治理项目评估评审验收、依据上海市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规范的通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松江区范围等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服务单位入围招标项目进行招投标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工程概算评估、项目后评价等。。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1项目名称:松江区范围等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服务单位入围招标项目 3.2招标单位:上海市松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3.3采购编号:松采管(2017)1026号 审核编号:松采审(2017)11 号 3.4招标工作内容: 项目服务内容: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环境影响咨询资料的保管。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场地环境调查总体要求,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核。 招标入围单位数量:10家。 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3.5预算金额:因本项目为松江区范围等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服务单位入围招标项目,具体数量按实结算,且每年场调服务数量是动态的,检测总面积400公顷(匡算),总预算4000万元(匡算)。 3.6付款:完成经专家评估的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及取得环保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3.7限价:投标综合单价:农业用地:不超过15000元/点位,工业用地:不超过19900元/点位; 3.8服务期限:入围后3年 3.9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3.10入围机构的选择和考核:具体项目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单位的选择:根据入围单位的专业特长、综合实力、业绩情况、考核情况等,由区规土局、区环境保护局根据项目的区域分布情况、具体项目的特点综合考虑选择; 工作量分配:入围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每一个项目的服务单位。 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通过上一年度综合考核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3.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应于2017年10月17日10:00—2017年10月24日10:00(北京时间),至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接受现场审核验证报名,现场报名需要资料: 4.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复印件); 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4.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有效期内; 4.4、已被上海市环保局列入《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2016年考核评估合格的单位名录(第一批、第二批)》中场地环境调查评估类的单位的证明文件; 4.5、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或者2016年度)复印件; 4.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相关材料(2017年最近一个季度中其中任意1个月)复印件; 4.7、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如投标单位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8、提供投标单位的人员、车辆、设备和其他情况介绍,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车辆提供持有证明,场所提供持有或租赁证明; 4.9、不少于5名环境或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技术人员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不少于10名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附投标人上一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10、提供一份场地调查与评估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上述时间段内现场验证时需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盖好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 招标文件澄清5.1投标单位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2天内与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对采购文件中要求澄清的有关问题,请以书面的形式送(寄)到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采购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2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无疑义,请按招标文件“疑问回复函”的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2天内送(寄)到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1月6日15时00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开标室。 6.2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各投标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投标截止时间,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签到,开标结束后对投标文件报价进行确认。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可能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或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开标7.1、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7.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7.3、开标时间:2017年11月6日15时00分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上海市松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 联 系 人: 朱伶俊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联 系 人:王勇敢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