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自动化、通讯及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自动化、通讯及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办公自动化、通讯及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 |||||||||||||||||||||||||||||||||||||||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自动化、通讯及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办公自动化、通讯及监控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办公自动化、通讯及监控设备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08-238]G109-A20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供货 4、交货地点:山西各市县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投标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七)、投标人能提供所有投标设备生产厂商出具的对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设备生产厂商公章; (八)、投标人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08年11月17日至2008年12月11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504室)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12日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 八、联系方式 电话及传真:****-******* 联系人:郝卫东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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