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审核评估是在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新形势下,总结已有评估经验,提出的新型评估模式,是教育部合格评估、水平评估工作的延续。核心是针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推动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评估范围即:学校的大学章程、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等项目,因此需要具有相关经验的高水平、专业化的评估机构承担。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市教委关于开展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津教委办〔2017〕39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审核评估已于2017年4月正式启动,到2018年底完成。本轮审核评估的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15所普通本科高校。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3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需要全面、权威、科学、专业的评估机构,该机构应熟知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综合配套改革的顶层设计以及审核评估的政策要求,具有由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掌握天津市普通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且具有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水平评估的丰富经验。基于上述需求,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是唯一满足条件的评估机构,特提出建议,由该机构承担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并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路2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路2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8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10月25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 2)联系人:孙洁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7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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