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源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稻联合收割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广东源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稻联合收割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广东源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东源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稻联合收割机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唯一供应商为 广东弘科农业机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现就此事向潜在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17年10月18 日至2017年10月24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广东源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源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稻联合收割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情况:根据《关于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农业社会化服务与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农计(2017)73号文),同意广东源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置省内先进适用的水稻联合收割机.
采购项目内容:购买省内先进的大粮仓、高位卸粮纵轴流全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说明
原因: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说明:根据《关于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农业社会化服务与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农计(2017)73号文),同意广东源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置省内先进适用的水稻联合收割机,满足“省内先进适用的水稻联合收割机”要求的只有广东弘科农业机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一家。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弘科农业机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九龙大道凤凰四路1号
四、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梁锐 工作单位湛江市农业机械推广站职称中级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徐斌工作单位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职称中级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张会永工作单位中共市委党校职称中级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由于本项目部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故要求产品需列入2017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产品目录。
2. 根据《关于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农业社会化服务与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农计(2017)73号文),同意广东源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置省内先进适用的水稻联合收割机。
3. 广东弘科农业机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联合收割机4LZ-5.0Z列入2017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产品目录,该机技术成熟,性能良好,且满足“省内先进适用的水稻联合收割机”要求的只有广东弘科农业机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一家。
4. 综上所述,同意广东弘科农业机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拟定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五、其他事项
潜在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逾期提出异议将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东源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130*****121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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