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2008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丹阳市2008年度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谈判邀请书


欢迎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项目名称:2008年度丹阳市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桥建设项目采购,标书编号:丹政采标(2008)谈字53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所需采购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
2、供应商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4、供应商关键技术人员在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方面应具有10年以上经验,具有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包括5年以上关键岗位做技术负责人的经验,项目经理还应担任过5年以上项目经理经验,并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5、能提供近两年类似成功案例至少一份;
6、供应商应保证在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有的资金,并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不少于100万元;
7、供应商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8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二楼(丹阳市金满楼北100米处)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人,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详细见项目要求。
四、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的谈判保证金给政府采购中心,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前将转帐支票或汇票交给政府采购中心财务。以现金交纳的应在开标前一次性缴齐至采购中心帐户内,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五、谈判地点:丹阳市招投标采购交易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丹阳市金满楼北100米处)
六、谈判时间: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报名(资格审查)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购买标书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
八、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丹阳市云阳分理处
帐号:****************0389

200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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