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库房设备招标公告

智能库房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竞争性谈判)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库房设备采购项目有效期:2017-10-18 至 2017-10-25撰写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撰写人:阜新佳音 (竞争性谈判)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库房设备采购项目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经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审批,对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库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17.FXJY.ZFCG.122)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1.采购内容:
包号采购内容
01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库房设备采购项目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3.交货地点:阜新市矿工大街23号,按采购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万元,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对所响应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①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②供应商需提供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③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谈判公告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http://www.ccgp-fuxin.gov.cn,详细参考阜新市政府采购网: “首页-重要通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1.时间: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19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方式:供应商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专业经理部411室)领取谈判文件,并携带以下材料:①本公告第二项所要求的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3.每套谈判文件售价为5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整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9:00时前。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以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到采购代理帐户,并在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包名称,汇款凭证需装入原件档案盒中。收款单位名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0281开户银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联系电话:****-*******4.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方式5.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启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7年10月27日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议。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阜新市矿工大街23号联系 人:车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联系 人:海先生电子邮箱:fuxinjiayin005@163.com 联系电话:****-*******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库房设备 智能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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