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战备物资器材(第三包)招标公告
后勤战备物资器材(第三包)招标公告
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总队战勤计划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总队后勤战备物资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总队后勤战备物资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2017-0215-A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总队战勤计划处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3层
联系方式:郭参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尚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天津市总队战勤计划处天津市总队后勤战备物资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三包)
数量、简要规格描述:单兵携行具、单兵睡袋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均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未完成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兼投兼中。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由法人签字并盖章)原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8日 09:00至2017年10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3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发售,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3层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递交样品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9日上午9点前在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逾期送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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