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红河州开远市大庄乡足球场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红河州开远市大庄乡足球场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河州开远市大庄乡足球场地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8日08:34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10月18日08:00至2017年10月20日17:30 | ||
预算金额 | ¥54.63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海旭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678 | ||
采购单位 | 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海旭 | ||
代理机构名称 | 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远市一行南路1号13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102 |
红河州开远市大庄乡足球场地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红河州开远市大庄乡足球场地工程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我公司受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委托,就红河州开远市大庄乡足球场地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红河州开远市大庄乡足球场地工程;
项目编号:HHDLZXCG*******;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大庄新集镇;
建设规模:新建足球场一块(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投资:54.633669万元;
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为保证运动场质量安全,人造草坪和人造草坪填充环保颗粒产品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人造草坪生产厂家须通过安全性能(反映草坪运动损伤) 为保证运动者在人造草坪系统中避免在剧烈运动与争顶头球,滑铲落地后的头部损伤,要求人造草坪通过国际足联指定实验室LABOSPORT出具的人造草坪头部模拟撞击测试合格报告;
②人造草坪生产企业必须提供的2016年国际足联FIFA指定ISA SPORT实验室依据EN 13501-1(2007+A1:2009)及DIN18035-7出具的阻燃和环境检测报告.
③人造草坪生产厂家须通过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根据 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④人造草坪填充颗粒必须提供国际权威检测实验室出具的环境检测ESSM的检测报告。
⑤人造草坪填充颗粒必须提供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REACH175种高关注度有害物质的检测报告。
(以上检测报告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具备2016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5谈判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2016年全年或投标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完税凭证等证明材料);
3.6近三年具备有一项以上(含一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两个月内由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
3.8省外企业:已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资料;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0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1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3.1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及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确认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7%,余款3%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柒仟元整,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为转账、电汇,如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须从公司基本账号转出(投标人在汇缴投标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或电汇单的备注栏(或附加信息栏)填写清楚投标项目的全称,不得简写、缩写,如此项缺失导致不能识别归属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谈判保证金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并到招标代理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
八、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0日,8:30—11:30时, 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市一行南路1号13幢);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九、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人造草坪和人造草坪填充环保颗粒产品检测报告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十、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1、谈判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申请文件接收地点: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谈公告发布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海旭
电 话:135*****678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一行南路1号13幢
联系人:高正权
联系电话:151*****102
邮箱:********7@qq.com" ignore="1">********7@qq.com
2017年10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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