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客运站招标公告

光泽客运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大正招〔2017〕第029号
开标时间:2017-11-1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客运站 (招标编号:闽大正招〔2017〕第029号)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17】H008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光泽县城北梅树湾 ;

2.2.工程建设规模和特征:(1)地上总建筑面积4765.75㎡;工程总造价为1995.4555万元(其中:暂列金180万元、远程监控费 10万元)。(2)层数及檐口高度与屋脊高度:1轴-4轴为行李房及乘客出站通道,一层层高4.8米、檐口高度5.1米、屋脊高度7.3米;4轴-13轴为主站房功能用房及配电房,两侧一层层高7.8米、檐口高度8.1米、屋脊高度10.8米;中间一层层高11.1米、檐口高度11.45米、屋脊高度14.75米;13-轴-19轴为大厅、公厕、接待室、消控室与配电房,二至五层为办公用房;首层层高4.5米、二、三、四层层高3.6米,层;五层层高 4.5米。檐口高度19.8米、屋脊高度22.6米;最大跨度16米。(3)结构质式:基础为钢筋混凝土冲(钻)孔灌注桩;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站房、行李房、附属办公用房、场地、站前广场、围墙等其他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和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控制价,下同):工程总造价为1995.4555万元(其中:暂列金180万元、远程监控费 10 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6.标段划分:/ ;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评定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延续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2)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3)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的规定,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完整通过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 ;(4)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5)根据闽建筑〔2015〕 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内不得以责令期限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光交易〔2015〕 9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 月18日08时30分至2017年10月22日23时59分(包含法定节假日)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采用无记名方式在平台进行免费获取交易编号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才能参与投标。招标人不再另行出售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3.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光泽版)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电子评标),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10%~12%(含10%,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 年11 月 9日17时00分前之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 (¥39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2017 年11 月9 日17时00分前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闽大正招〔2017〕第029号投标保证金”②南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 月10 日8 时30分,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7.3.逾期上传的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应在开标后规定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特殊情况下:由于中心停电、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推迟本项目开标,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项目监管协商确定后并经交易中心登记入场后另行通知。

招标人: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

地址:光泽县镇岭路12号邮编:354100;

电话:黄先生 联系人:189*****70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国际30层邮编:350005

电话:138*****162177*****350 联系人:张工、小张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光泽县农行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8 0501 0400 0021 9

注明:“闽大正招【2017】第029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光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中 心 电 话:****-*******

监督部门:光泽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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