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地铁五号线一期工程质量安全、一号线二期工程质量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地铁五号线一期工程质量安全、一号线二期工程质量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地铁五号线一期工程质量安全、一号线二期工程质量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均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址:西安市曲江雁塔南路200-9号A座9楼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

三、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地铁五号线一期工程质量安全、一号线二期工程质量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7-ZB-1999/1

预算金额:130.6万元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质量安全管理咨询机构,对委托线路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跟踪评估,并协助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施工现场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定期科学分析研判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指出管理缺失,明确管理重点,提升管理水平,在各类现场质量安全事件中提供第三方技术支持,协助政府主管部门科学有效开展监管工作。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二次修改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修改后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

2-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5、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自2010年 3月1日起施行);

2-6、《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

2-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范围为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和平村-纺织城火车站)质量安全检查及1号线二期工程(张家村-森林公园站)质量检查,服务时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5-1、项目机构设置

中标单位应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中心的项目经理部,履行本项目质量安全咨询工作。项目经理部应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查交通工具和工作需求的各类设备、器材,所需经费自理。

项目经理部机构应采取直线式组织管理机构形式。项目经理部应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安装装修、铺轨)等工作岗位,按各自岗位职责开展咨询检查服务工作。项目经理代表咨询公司履行合同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中标单位应定期对项目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管理。

5-2、工作职责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委托方要求配备各种不同工法和安全风险点配备相应安全咨询管理人员,可划分为经理办公室(项目经理、资料员)、技术保障组(技术负责人、企业配合的相关专家)、现场检查组(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

5-3、项目机构人员配备

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序号

所属部门

岗位

配备数量

(人)

备注

1

经理办公室

项目经理

1

负责全面工作

2

资料员

2

负责资料整理归档

3

现场检查组

巡查工程师

4

负责具体质量安全检查

4

技术保障组

技术负责人

1

负责检查内容审核和质量安全疑难问题处理

5

服务于本项目的后台专家

1

5-4、相关说明

服务于项目的合同专家不在合同约定的人员履约考核范围内,只是作为考核各投标单位服务团队技术力量的一个指标,有需要时提供技术支撑,日常检查工作由巡查工程师完成。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6-1、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开始进入被检查项目现场查看,并结合工程周边环境、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专项施工方案对所有委托工程施工风险源进行深入识别和梳理,在3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各标段风险管控关键要点清单和拟采取的管控措施。

6-2、中标单位每周五下午18:00前向委托方报送本周检查情况总结(附检查表)和下周工作计划,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检查行程。

6-3、中标单位每季度汇总检查情况,在每季度最后一个周向采购方提交季度检查通报,通报中应总结原材料、强制性条文抽检,超大型机具进场验收、过程监控,重大危险源条件验收及过程监控的管控情况。

6-4、中标单位应于项目实施后第11个月末,向委托方提交委托工作年度总结,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招标供应商项目机构人员变更需提前15日以招标供应商名义申请,报采购方审核签认,调整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得低于原招标文件的要求。

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生病、人员离岗等)或非采购方主动要求,调整项目经理每次扣除违约金5万元,调整技术负责人每次扣除违约金3万元,调整巡查工程师每人/次扣除违约金1万元。

因擅自降低工作标准,未如约履行检查频次、内容要求或查出问题未及时进行闭合,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委托合同并追究招标供应商违约责任。

招标供应商若与参建单位串通,擅自降低工作标准,或未经委托方许可将咨询报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公开发布的,经查实,每次扣除违约金5万元。

招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若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有“吃、拿、卡、要”现象的,一经查实,扣除违约金5万元/次。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具备施工安全咨询服务的相关资质(以资质证书中有提供建筑安全管理咨询服务的业务范围为证明),陕西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可查,且无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地点、售价及方式:

1、时间期限: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5日8:00-12:00,14:00-18: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财务部

3、售价及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可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7日下午14:30分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八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钟国红

2、采购项目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5、账号:********7650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招标文件下载:暂未提供下载

标签: 咨询服务项目 第三方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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