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重新招标)
1. 为迎接2010年10月份全国特奥会的召开,全国特奥会福建省体育中心一场二馆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闽昇[2008]代002号),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改造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实施阶段代建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代建单位。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改造建设规模及内容:
2.1.1田径场:包括雨篷(9600㎡)、外立面、旧塑胶跑道(标准400米)及足球场草坪及自动喷灌系统和排水系统重新铺设、竞赛计时计分系统及电子屏系统、看台、座椅、消防系统、供配电及动力照明系统、残疾人专用垂直电梯以及残疾人专用通道、运动员和裁判员休息室以及体育场周边道路等项目;
2.1.2游泳馆和体育馆:包括游泳馆看台残疾人专用电梯及跳水电梯、比赛池和跳水池通道防滑及地热、比赛池水上和水下监控系统、游泳馆网架防火涂料修补及淋浴系统(含压力罐)更新以及体育馆残疾人专用电梯运动员、贵宾区通风空调等项目。
2.2项目改造建设期:该项目应在2010年5月竣工并交付使用,并在竣工前应确保通过消防验收;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资金来源:福建省体育彩票发行费结余经费;
2.5招标内容:全国特奥会福建省体育中心一场二馆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代建,即代建人负责从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至质量缺陷期满的代建工作(含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必须履行的报批手续和消防、人防、市政等报审及竣工验收前必须履行的所有报批手续)。委托人保留调整项目代建范围和内容的权利。
3.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3.1投标人应为《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一批入选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的单位的通知》(闽建建〔2008〕16号文)中公布的单位,并同时具备招标代理资质;
3.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1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其具有临时建造师资格的文件材料)之一;
3.2.2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证明其具有临时建造师资格的文件材料)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2.3按招标文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1.5万元,应从投标人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帐户。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投标保证金汇款单,若因汇入帐户有误造成该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汇到指定帐户,则视为未按时提交;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08年 11 月 20 日至 2008 年 11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00 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需要澄清的,请于投标截止日之前17天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15天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fjjsjy.com/)、福建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fjbid.gov.cn)公布答疑内容。
招标人: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330号省体育馆东侧3楼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350001
联系 人:陈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农行福州市鼓屏支行
用 途:全国特奥会福建省体育中心一场二馆改造工程项目代建(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