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与城间公路通行城市公交车安全评估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交通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与城间公路通行城市公交车安全评估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天津市交通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与城间公路通行城市公交车安全评估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TA-201710-016)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委托,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交通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与城间公路通行城市公交车安全评估研究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交通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与城间公路通行城市公交车安全评估研究项目 2.项目编号:TA-201710-01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1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四)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其中包含公路专业。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10-18 到 2017-10-2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1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合格供应商,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9:00至17:00。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8 09:30 2.开标时间: 2017-11-08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10室,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明华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安:********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十三五”时期,是天津市基本实现“一基地三区”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紧抓五大国家战略叠加机遇,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天津公路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便捷出行。天津市公路处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公路规划前期项目的编制工作。1. 天津市交通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概况“十二五”以来,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围绕“两港四路”,全面推进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天津市综合交通在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行管理、交通运输服务等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和重大突破,基本适应天津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十三五”期,国家战略实施步伐加快,政策资源投放力度加大。天津城市以及综合交通运输的发展,进入五大战略机遇叠加的重要发展阶段。近年来,我市交通运输发展取得显著成就,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改善,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为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本项目将以国家《关于推动交通提质增效提升供给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为基础,结合天津市综合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京津冀新情况与新形势,对天津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贯彻落实各项目责任单位与推动单位,为更好的推动交通行业发展,提质增效提升供给服务能力提供更好的保障。(2)主要工作内容在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的同时,围绕综合枢纽衔接、城际交通建设、推广联程联运、发展智能交通、提升快递服务、支撑服务消费、绿色安全发展等七个方面,重点推进综合枢纽建设,促进公路、铁路、城市道路互联互通,加强交通衔接融合,实现一体共享,基本实现京津保唐1小时交通圈,京津冀主要城市1—2小时交通圈。(3)项目目标按照国家《关于推动交通提质增效提升供给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内容及要求,结合天津相关“十三五”规划,研究提出天津市的提质增效示范工程项目,完成《天津市推动交通提质增效提升供给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提出《天津市推动交通提质增效重点示范项目》。2. 天津市城间公路通行城市公交车安全评估研究(1)项目概况近年来,随着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发展,天津市先后对联络市郊和环城四区民营班线进行了改组改造,但农村客运车辆公交化改造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管理制度不完善,在车型标准上未能与公安、安监等部门达成一致,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行的企业和车辆许可、管理还不规范,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面临制度制约。根据法律法规,城市公共交通主要服务于中心城区,公路客运主要服务于中心城区以外的道路。两类客运法律规定的部分准则有很大的不同。在统筹城乡客运协调发展的实践中,城市客运向农村地区延伸以及班车客运“公交化”改造,面临管理规范不衔接,甚至摩擦冲突。本次研究的对象为运行在公路上的城市公交线路。结合天津市规划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公交线路的运营区域,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2)主要工作内容 厘清不同区段城乡公路的公交线路运行状况,并结合天津市规划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全面解读国家及天津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城市规划管理、道路运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梳理城乡公路常规公交运营的相关规定。结合天津市规划、建设与公交运营的实际情况,提出天津市公共汽车运营区域等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从法律法规、标准、隐患排查、监管培训与强化执法等多个层面提出对策建议。二、商务需求1、(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公路)资格三、技术需求1、天津市交通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交通提质增效提升供给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现状交通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天津市交通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天津市城间公路通行城市公交车安全评估研究我市部分城间(城乡)公路存在城市公交车运输乘客的现象,具有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本项目以此为切入点,开展公路开行常规公交运行安全评估研究工作。四、服务方式通过研究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包括:《天津市交通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天津市城间公路通行城市公交车安全评估研究》。五、服务周期2018年7月31日前成果完善与专家评审,提交最终成果。六、行内的法律法规现行法律法规七、验收标准项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或验收。八、付款方式服务费用为160万元,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签订合同后支付70%,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后支付剩余30%。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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