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执勤执法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执勤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17-2033) 3、预算编号:17-17-1371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 7、采购预算金额:350000.00元(国库资金:3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0-1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0-2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0-18 16:00:00至2017-10-2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8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1-08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开标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