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WXS********8-01
1、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 的 夏慕湾示范段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 无锡市惠山青龙山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绿化工程造价约200万元;本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拔款,资金已落实;
2.2本工程共一个标段:工程造价约200万元,工期 90日历天;
每个投标单位可参加上述工程投标报名。
2.3工程建设地点为 滨湖区十八湾环太湖公路夏慕湾 ;
2.4计划开工及竣工时间: 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一次性验收“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一个
(3)项目经理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6个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5、5、报名时间: 2006 年 11月 17日至 2006 年 11月 23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至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西新街15-5号)报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于 2006 年 11 月 17日至 2006 年 11月 22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 分至 16 时 30 分至无锡市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广瑞路54号江南城1号楼三楼),于2006 年 11 月 23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 16 时00 分至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西新街15-5号) 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文件在2006 年 11月 27日下午16 时 00 分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送达无锡市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广瑞路54号江南城1号楼三楼)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夏慕湾示范段环境整治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9、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密封后,于 2006 年 11月 23 日 16 时 00 分以前投至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大厅 9 # 投标箱内 处,逾期将不接受。
10、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6 年11 月 30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且小于9家的全部入围;超过9家的按资格预审入围评分标准选择9家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评分标准详见附表“夏慕湾示范段环境整治工程资格预审入围评分标准”)
12、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建设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农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无锡市广瑞路54号江南城1号楼三楼
邮政编码: 214002 联系电话: ********、130*****778
传 真: ******** 联 系 人: 朱姣平
日期: 2006 年 11 月 17 日 夏慕湾环境整治工程入围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评分标准
1、企业净利润(税后利润)(2分)
净利润>02
2、企业履约能力(2分)
货币资金>招标工程合同估算价的15%2
3、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R height=26> 企业资产负债率<702
70%≤企业资产负债率<901
4、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情况(2003年1月1日以来)(2分)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2/项
5、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36分)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3/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4/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有效期三年)5/项
鲁班奖(有效期三年)6/项
6、企业承担的其他非类似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28分)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2/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3/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有效期三年)4/项
鲁班奖(有效期三年)5/项
7、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6分)
省级(有效期二年)2/项
地市级(有效期一年)1项
8、企业信誉(2分)
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2
企业通过其他ISO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1
9、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纪录”予以公示情况(有明确处罚时限的,按文件执行;无明确处罚时限的,按一年计算)
被行政处罚-4/条
违反规章以上规定-3/条
违反省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2/条
近几年出现合同纠纷的主要责任方-1/条
10、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8分)
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4/项
11、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52分)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5/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6/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有效期三年)7/项
鲁班奖(有效期三年)8/项
12、项目经理承担的其他非类似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上工程项目)(44分)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4/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5/项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有效期三年)6/项
鲁班奖(有效期三年)7/项
13、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情况(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14分)
省级(有效期二年)4/项
地市级(有效期一年)3/项
14、项目经理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称号(3分)
部级(有效期三年)3
省级(有效期二年)2
地市级(有效期一年)1
15、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纪录”予以公示情况(有明确处罚时限的,按文件执行;无明确处罚时限的,按一年计算)
被行政处罚-4/条
违反规章以上规定-3/条
违反省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2/条
三、附加分
(一)现场考察7分
现场管理(指在建工程。主要考察:施工资料、现场平面布置、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安全措施、管理班子在位情况等)2分
施工质量(在建工程主要考察:树木形态、苗木采购资料、工程规模.竣工项目主要考察:树木形态、质量验收评定资料、绿化养护情况等2分
项目经理考核3分
注: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请提供所有在建工程的地址,联系方式。
注:1、依据本评分标准得分前9名的投标单位入围。
2、市优有效期1年,省优有效期2年,国优有效期3年,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若发证或发文日期不一致的,以发文日期为准。
3、以上所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获奖证书及ISO9000证书复印件的在资格预审时交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4、同一工程同一评分项,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得重复计分。
5、不良行为记录,处罚,通报文件有明确处罚时限的,按文件执行,无明确处罚时限规定的,分时限按一年计算。
6、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交纳的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不能提供,则资格预审不合格。
7、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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