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大道(三环线-武鄂高速公路)智慧路灯工程(K16+740-K18+000)施工
森林大道(三环线-武鄂高速公路)智慧路灯工程(K16+740-K18+000)施工
森林大道(三环线-武鄂高速公路)智慧路灯工程(K16+740-K18+000)施工
发布时间 2017-10-18
报建编号: | ****************1P | ||||||||
报建名称: | 森林大道(三环线-武鄂高速公路)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52 | ||||||||
招标项目名称: | 森林大道(三环线-武鄂高速公路)智慧路灯工程(K16+740-K18+000)施工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中信光谷(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张昊 | ||||||||
招标代理机构: |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莉萍 | 招标联系电话: | 132*****286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刘娟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50*****067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西起三环线,东至武鄂高速公路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电力工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森林大道K16+740-K18+000智慧路灯电气、线路、土建及安装工程,含工程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总承包。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30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新管建[2015]17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6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重点工程预选承包商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10-18 16:52 ~ 2017-10-23 16:52 | ||||||||
投资总额(万元): | 13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武汉市武昌区武车路福星惠誉水岸国际晶座1701室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10-30 16: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中信光谷(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东路与青王路口旁)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中信光谷(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在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报名成功后,投标申请人须由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签到。投标申请人须由项目经理本人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不可拆卸装订)一份接受核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审查,须携带法人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 4、提交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发出日起至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截止开具的告知函均为有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资格预审将不能通过。5、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 7、提供公司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在武汉建设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等相关网站上有关企业及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四、现场审核的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必须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内(13:30-16:00)到中信光谷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东路与青王路口旁)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审核,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预审。未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料不全、不清晰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 ||||||||
备注: | 企业资质要求为: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根据武城重[2008]2号文规定,本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资格预审洽谈对象不少于7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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