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法委(综治办)警用巡逻车(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法委(综治办)警用巡逻车(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法委(综治办)

警用巡逻车(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法委(综治办)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所需的警用巡逻车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到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备案,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法委(综治办)警用巡逻车(二)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CD-KFQ(964)********

三、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法委(综治办)警用巡逻车采购;采购预算:682400.00元。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产品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2、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具有生产制作、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优质的售后技术服务和相关软件及硬件的后续技术支持服务。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1)-(3)资料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3、报名地址: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412室)。

4、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 日下午16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法委(综治办)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89*****595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文明臣

联系电话:****-******* 180*****281

传 真:****-*******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 ****-*******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标签: 巡逻车 警用 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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