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数字文化广场招标公告
东营港数字文化广场招标公告
东营港数字文化广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荆主任
联系方式:150*****959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东营迅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28号
联系人:王女士 刘先生
联系方式:(0546)******* 150*****983
三、项目编号:DYPEDZ2017-135#
四、项目名称:东营港数字文化广场采购项目
五、采购内容:东营港数字文化广场设备采购及安装,主要内容包括WIFI覆盖设备、LED显示屏、高清机顶盒、高清摄像头、户外一体机(电子阅报屏)、照明灯、音响及部分广场地面硬化等,建设文化宣传廊。预算资金30万元人民币。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一个包 | 东营港数字文化广场采购项目 |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或谈判时按要求提供);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4、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0 | 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谈判技术要求公示及谈判文件 |
六、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迅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28号)
七、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使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供应商近一年来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谈判文件。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28号A座二楼会议室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28号A座二楼会议室
十、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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