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流花中队与塞坝口中队改造工程装修施工专业承包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流花中队与塞坝口中队改造工程装修施工专业承包

根据 穗发改城[2008]42号 批准,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现对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流花中队与塞坝口中队改造工程装修施工专业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流花中队与塞坝口中队改造工程装修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人: 唐助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喻工、唐工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4.1 招标内容为:项目总投资约413万元,包括:室内装修装饰、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和部份深化设计等。本工程装修详细承包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2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413万元,包括:室内装修装饰、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和部份深化设计等。其中装修装饰部份约326万元,机电安装部份约87万元。

五、预计发包价:约413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及部分国家财政拨款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 11 月 26 日---- 2008年 11  月 27 日

上午:9:00 — 11:30 下午:14:00 — 16: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专业承包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建筑装饰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

(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2006年1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单独招标的装修装饰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或以上)、建筑装饰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以附件二格式为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两家或以上联合体,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的,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报名,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及其独立投标报名资格。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名时,随机抽取 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壹 份正本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届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需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随机抽取投标人资格。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单位保留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现场考核的权利,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投标资格,并将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08 年11月 2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原件备查

#

9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

1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

原件备查

*

13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

14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或其项目经理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1项或, 第12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9、备注中带有“*”者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的资料,带 “#”为主办方需提供的资料。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甲单位名称)、(乙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1、 (甲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方, (乙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有关规定如下:

(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主办方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统一汇总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资料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主办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4)、如中标,联合体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承担合同规定的联合或各自的义务、责任和风险;

b.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其中:送业主壹份,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各壹份。

签订协议单位:

甲单位名称:(全称) (盖章) 乙单位名称:(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 及, 其, 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 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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