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DNA实验室建设-嫌疑人据点监控设备采购(第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DNA实验室建设-嫌疑人据点监控设备采购(第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DNA实验室建设-嫌疑人据点监控设备采购(第三包)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9日09: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19日09:00至2017年10月19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13:30
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99.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
项目联系电话158*****066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女士 ****-********
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二楼(招标一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博 158*****066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DNA实验室建设-嫌疑人据点监控设备采购(第三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DNA实验室建设-嫌疑人据点监控设备采购(第三包)

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7101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

项目联系电话:158*****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刘女士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博 158*****06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二楼(招标一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DNA实验室建设-嫌疑人据点监控设备采购(第三包);

2供货地点: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4招标范围:详见货物需求及要求;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6采购预算:99.6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能力的厂商或具有厂商授权函的代理商及具有相应技术资格的项目负责人;3 财务要求:近一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至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4 业绩要求:近一年(2016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 提供今年9月份或10月份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8 其他要求:(1)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注:母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或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仅允许一个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00至2017年10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检察院声明函、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代理经销商需另提供一份代理经销证明,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7101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DNA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按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DNA实验室建设-嫌疑人据点监控设备采购(第三包);

2.2供货地点: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4招标范围:详见货物需求及要求;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99.65万元

  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能力的厂商或具有厂商授权函的代理商及具有相应技术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3.3 财务要求:近一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至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4 业绩要求:近一年(2016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提供今年9月份或10月份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8 其他要求:(1)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注:母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或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仅允许一个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备注: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包,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检察院声明函、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代理经销商需另提供一份代理经销证明,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13时3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民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二楼(招标一部)

联 系 人:李博

电 话:158*****066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采购办

联系电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设备 实验室建设 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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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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