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跟踪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激光跟踪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乙方:福州国化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YS[GK]*******的激光跟踪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22-1产品分拣应用站产品分拣应用站1775000KR6-EDU合同签订后90天内质保期壹年,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叶琳玲/********福州国化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30*****807
22-2机器人维护维修工作站机器人维护维修工作站5*******KR120-EDU合同签订后90天内质保期壹年,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叶琳玲/********福州国化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30*****807
22-3机器人上下料应用站机器人上下料应用站1*******KR20-EDU合同签订后90天内质保期壹年,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叶琳玲/********福州国化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30*****807
22-4机器人装配应用站机器人装配应用站1*******KUKA LBRiiwa-EDU合同签订后90天内质保期壹年,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叶琳玲/********福州国化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30*****807
22-5码垛应用站码垛应用站1*******KR210-EDU合同签订后90天内质保期壹年,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叶琳玲/********福州国化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30*****807
22-6工业机器人视觉系统工作站工业机器人视觉系统工作站1*******KR60-EDU合同签订后90天内质保期壹年,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叶琳玲/********福州国化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30*****807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壹拾玖万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特检院指定地址;

4.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保修期为仪器验收后一年,软件长期免费升级。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负责包修、包换。在质量保修期内仪器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我公司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 经用户确认需工程师现场服务,48小时内能到达现场。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用户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我公司负责免费包修、包换。。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谈判文件中细化规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合同全额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2)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3)保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对设备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尾款。(4)中标人应提交以下单证和文件:①金额为合同货物100%价格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②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进口产品应提供齐全的海关手续原件;③采购人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合格凭证。。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10、违约责任

10.1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不及时付款,按国家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10.2乙方所交设备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经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后,乙方应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10.3如果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7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达60天(含60天)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甲方四份,乙方一份,送备案一份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乙方:福州国化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住所:福州市闽侯高新区海西产业园启迪之星二楼
单位负责人:曾钦达单位负责人:赵锋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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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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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锋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9*****97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号:账号:****************01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标签: 仪器设备 跟踪 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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