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干山镇高峰村办公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莫干山镇高峰村办公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xr-2017-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莫干山镇高峰村办公楼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清县莫干山镇高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莫干山镇高峰村办公楼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德清县高峰村。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办公楼施工图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不包括办公楼边的景观露台及会务所,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质量目标为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贰佰贰拾叁万柒仟贰佰壹拾叁元整(计算方式: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元×92%=*******元)(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任职A、B、C类证书。
3.2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的近三年来(自2014年7月1日以来),投标申请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去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犯罪预防部门查询自身企业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并取得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 2个月内有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05室购买(联系电话:****-*******,联系人:小王)
4.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4)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请各投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清新闻》和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清县莫干山镇高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
联 系 人:俞工 小王
电话:****-******* 传真:****-*******
备案单位:德清县莫干山镇招投标中心
2017年10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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