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茅供电所附属用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展茅供电所附属用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国网舟山供电公司2017年第四批授权采购项目
(标19包1:舟山供电公司展茅供电所附属用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舟山供电公司2017年第四批授权采购项目(标19包1:舟山供电公司展茅供电所附属用房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业主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浙江省电力公司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申请人可以对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舟山市
2.2工期要求:详见附表
2.3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质。
3.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在以往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3.3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及电网公司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3.5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6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7投标之日前二年内具有承包完成本次所投标包项目的类似业绩。
3.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0 月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73号建设大厦B幢11楼1111室(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09时00分,地点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供电公司招标平台(舟山市临城惠民桥2-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69号地址:舟山临城新区千岛路173号建设大厦B座
邮 编:316100邮 编:316021
联 系 人:胡先生联 系 人:吴女士
电话、传真:****-*******
二0一七年十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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