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杨柳青监狱采购车底扫描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BH-YLQJY*******)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杨柳青监狱 委托,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杨柳青监狱采购车底扫描系统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杨柳青监狱采购车底扫描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BH-YLQJY*******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车底扫描系统。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28 |
三、项目预算
2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车底扫描系统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材料: 1-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1-3. 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固定式车底违禁物品安全检查系统的成像及结构组件必须符合国标或国际标准规定的防护等级IP68防水要求(在水下1m深处浸泡1h),且必须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的检验报告(上述检验报告须携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现场备查);2.投标人所投产品及软件厂家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业证书(必须提供上述所投产品厂家证书的盖章扫描件,以确保产品质量及软、硬件开发能力);3.投标人所投产品及软件厂家必须具有“车底扫描系统抗压性能分析测试报告”,车底扫描装置外壳中间部分应能符合在不小于180MPa应力下,相对变形小于0.035的标准(投标人须携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现场备查)。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10-20到 2017-10-2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河东区恋日风景林语居16-1-103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采购代理单位咨询及购买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11-03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11-03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会议室(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耿老师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杨柳青监狱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2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赵警官: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东区恋日风景林语居16-1-1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杨柳青监狱、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