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审计管理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7)32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审计管理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7)32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审计管理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7)32

一、采购人

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地区审计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及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审计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ZFCG(DY)(2017)32

采购内容及预算:

政府投资审计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实现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审计、跟踪审计,解决审计力量不足问题,降低审计风险,预算为250000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近年来,喀什地区政府投资规模不断加大,建设投资能否合规、高效使用,直接关系到喀什地区乃至全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喀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为解决审计力量不足问题,防范审计风险,目前地区审计局急需开发一套政府投资审计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审计大数据的方式,实现远程审计和跟踪审计,降低审计工作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为保证地区审计局开发的投资审计管理系统能与自治区审计厅搭建的援疆项目审计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满足资料共享和审计管理要求,该项目要求时间紧、任务重、且项目特殊,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江苏同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现代传媒中心5号楼1108室

专家的具体论证意见及相关信息

因该系统需与自治区审计厅开发的援疆项目审计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以满足资料共享和审计管理的要求,通过建立统一的审计数据方式,实现远程审计和跟踪审计。综合考虑系统整体运行的完整性和系统运行维护的一致性,因项目具有开发难度大、建设周期紧等特殊性,任务重,时间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单位名称

职称

王彦

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高级审计师

梁雁乐

喀什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网络工程师

刘海斌

喀什地区审计局

工程师

六、投标文件格式、组成、签署、份数及装订方式

1、投标方需对“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及报价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

2、投标方将上述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各单项货物的报价明细逐项填清,并算出合计单项价及总报价,填入报价表内。当总报价与合计单项价不符时,则以合计单项价为准。

3、投标文件(含表格部分)由投标方按规定栏目填写并加盖投标商公章,并由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4、投标文件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正本壹份,所投项目副本贰份,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有个别处更改必须有授权代表的签章。

6、电报、电话、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7、标书的装订方式应采用胶装的方式,一般不得采用其他方式,否则将导致废标。

七、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7年10月19日起至2017年10月26日止。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刘军 联系电话:137*****085

地址:喀什地区审计局 邮编:844000

单位: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杨红努尔曼姑 联系电话:0998— *******(兼传真) *******

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

财政部门: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迪力木拉提 胡迪敏 联系电话:0998—******* *******(兼传真)

八、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喀什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审计 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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