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扩容改造等深化设计招标公告
学校扩容改造等深化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颍上县城区学校扩容改造等项目深化设计招标公告
本公司受 颍上县慎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现对 颍上县城区学校扩容改造等项目深化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颍上县城区学校扩容改造等项目深化设计
1.2 项目编号:YSZGY-GC*******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招 标 人:颍上县慎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8100㎡(包括约6300㎡改造设计),其中颍上县第三小学:约12400㎡ (其中包括约2700㎡改造设计);颍上县第五小学:约20300㎡(其中包括约3800㎡改造设计);颍上县第十中学、十七小学、第六幼儿园:约55200㎡;颍上县第九中学、第六小学、第七幼儿园:约66000㎡;颍上县第十四中、十八小学:约44800㎡;颍上县一小南校区:约3500㎡;颍上县一小北校区:约2900㎡;颍上县二小:约10300㎡;颍上县一中新建:约12700㎡。
2.2投资规模:约 480万元
2.3 技术标准: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规划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的要求
2.4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景观绿化、道路广场、供水管网、综合管线、强弱电设计、安防设计、照明设计、消防设计、智能化设计以及其他必要的专项设计以及施工图后期服务配合及各设计阶段优化报审以及其他必要的专项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规划用地界线范围内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必要的专项设计。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须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下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编制未办理社保,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须具有至少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万㎡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下同)。
3.3 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无严重违约行为。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7年 10 月 19 日起在颍上县招投标网(http://www.ysxztb.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月 9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颍上县慎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电 话(传真):****-******* 152*****692
邮 箱:********48@qq">********48@qq .com
8.重要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7日内)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颍上县范围内投标。
8.6、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反通用合同条款16.2.1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颍上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8.7、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8.8、县标后监管巡查办公室将按需要不定期对该项目进行巡查,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8.9、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到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017年 10月 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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