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测监管系统招标公告
机动车检测监管系统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检测监管系统建设工程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3 机动车检测监管系统建设工程 1 批 59880 海康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为保证“缙云县机动车检测监管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及后续良好运行,使本项目与市交警监管系统平台无缝对接,缙云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建议单一来源采购,在技术优势上目前从事机动车检测线及检测监管系统软硬件设计、开发、集成、维护的有资质的公司只有浙江强科达公司,.在施工优势上公司聚集了一批从事汽车、摩托车检测系统及检测监管系统开发及生产的专业人才,具有硕士、本科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数十名。在系统研发和工程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建线检测系统和改造检测线的经验。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强科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丽水市绿谷信息产业园天宁孵化基地2幢101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盛长华 工程师 浙江安防协会
庄锡富 工程师 丽水市交警支队
程焱星 工程师 青田车管所
贺永平 工程师 丽水市机动车检测站
陈锡林 工程师 浙江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为保障本项目建设后的稳定应用,可靠运行。论证小组一致认为业主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建设,无歧视性。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缙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139*****959
传真:****-*******
地址:缙云县大桥南路24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好溪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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