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河流域中段水生态维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伊通河流域中段水生态维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ZHYX1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中段水生态维护工程监理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PPP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不间断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伊通河公平桥、荣光桥两岸。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审计等全过程及保修期内。
2.4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工程。
2.5建设规模:DN1200管道约400米,DN1100管道约800米,钢套钢及水泥套管。
2.6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其注册人员官网截图;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0日9时30分整,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2017年10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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