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if !supportLists]-->1. <!--[endif]-->项目编号:GZGK17E152C1346Z
<!--[if !supportLists]-->2. <!--[endif]-->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if !supportLists]-->3. <!--[endif]-->招标内容及需求:
标包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企业户数 | 报告要求 |
1 | 广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汽车集装箱运输公司 广州市穗通工贸实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 98 | 24 | 1、出具公共交通集团2016年合并审计报告;2、分别出具单户(22户)和合并清产核资报告;3、提供集团财务管理咨询服务;4、出具5家非公司制改制企业审计报告和清产核资报告 |
2 | 广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联运公司 广州联合运输总公司 | 57 | 27 | 1、分别出具单户(26户)和合并清产核资报告;2、出具4家非公司制改制企业审计报告和清产核资报告 |
3 | 广州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 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 87 | 27 | 1、分别出具单户(26户)和合并清产核资报告;2、出具3家非公司制改制企业审计报告和清产核资报告 |
4 |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 广州市电车公司 广州市客轮公司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75 | 24 | 1、分别出具单户(24户)和合并清产核资报告;2、出具6家非公司制改制企业审计报告和清产核资报告 |
5 | 广州市交通物业发展中心 广州市公用事业物资贸易公司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 广州交通信息化建设投资营运有限公司 | 86 | 25 | 1、分别出具单户(25户)和合并清产核资报告;2、出具3家非公司制改制企业审计报告和清产核资报告 |
6 | 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 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 广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汽车集装箱运输公司 广州市穗通工贸实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广州联运公司 广州市客轮公司 广州市交通物业发展中心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 广州市电车公司 | 150 | 21 | 出具21家非公司制改制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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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supportLists]-->(1) <!--[endif]-->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if !supportLists]-->(2) <!--[endif]-->本项目共分6个标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包进行投标,为了确保服务质量,标包1至5由不同中标人进行承担实施。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时,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交“中标优先选择声明”,当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中综合得分均最高时,则按投标人提交的“中标优先选择声明”推荐中标候选人。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投标人应对标包内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适用于标包1-5)
(3)投标人持有从事资产评估的资格或资质等证书;(适用于标包6)
(4)自2014年以来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须提供中注协网站(http://www.cicpa.org.cn)的截图);(适用于标包1-5)
(5)入选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参审所备选库,详见《广州市国资委关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库名单的通知》(穗国资预[2013]51号);(适用于标包1-5)
(6)入选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公布的“2017年广东省省属企业选聘资产评估及估价机构备选库”。(适用于标包6)
(7)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从业人员、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属同一法人主体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if !supportLists]-->1) <!--[endif]-->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执照),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所的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适用于标包1-6)
<!--[if !supportLists]-->2) <!--[endif]-->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适用于标包1-5);从事资产评估资格或资质等证书复印件(适用于标包6)
<!--[if !supportLists]-->3) <!--[endif]-->自2014年以来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须提供中注协网站(http://www.cicpa.org.cn)的截图);(适用于标包1-5);
<!--[if !supportLists]-->4) <!--[endif]-->入选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参审所备选库的证明文件;(适用于标包1-5)
<!--[if !supportLists]-->5) <!--[endif]-->入选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公布的“2017年广东省省属企业选聘资产评估及估价机构备选库”的证明文件;(适用于标包6)
(2)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需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if !supportLists]-->5.<!--[endif]-->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接待室。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费人民币300元/标包,如需要邮寄,另需交纳人民币5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120 5774 194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款到后即寄出。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if !supportLists]-->6.<!--[endif]-->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9日9:00~9:30(北京时间)。
<!--[if !supportLists]-->7. <!--[endif]-->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一室。
<!--[if !supportLists]-->8.<!--[endif]-->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9日9:30(北京时间)。
<!--[if !supportLists]-->9.<!--[endif]-->开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一室。
<!--[if !supportLists]-->10.<!--[endif]-->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gkbidding.com)、(<!--[if !supportNestedAnchors]--><!--[endif]-->)、广州交通信息网(www.gzjt.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if !supportLists]-->11.<!--[endif]-->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 姚美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011号8楼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51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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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戴小姐
联系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箱地址:gzgk@gzgkbidding.com
网址:www.gzgkbidding.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邮政编码:510070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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