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播教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录播教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人南京市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建设项目六合区金陵中学龙湖分校中学部录播教室装修工程,已经六合区教育局六教建[2017]147号文件批准建设。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金陵中学龙湖分校中学部 (2)工期要求:20天
(3)合同估算价:168812.82元(4)结构类型:其他
(5)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本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录播教室装修工程。
5、报名资格条件:
<!--[if !supportLists]-->(1)<!--[endif]-->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并且项目负责人须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江北办事处(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园林西路18号)进行现场报名。
6、本公告现场投标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7、其它:
(1)本工程采用抽签确定法确定中标人;
(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条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企业必须持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收据或已缴纳证明方可参加此项目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核验抽签申请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农民工保障金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资格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原件。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
8、本工程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六合区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部汇理楼一楼报告厅
建设单位:南京市金陵中学龙湖分校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3*****660
代理公司: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办事处)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园林西路1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5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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