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2017年校园周边整治七中育才学道分校工程项目施工比选公告(第二次)
锦江区2017年校园周边整治七中育才学道分校工程项目施工比选公告(第二次)
一、比选条件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合江亭街道办事处 |
项目名称 | 锦江区2017年校园周边整治七中育才学道分校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合江亭所属辖区 |
实施时间 | 30日 |
建设资金 | 政府投资 |
其 他 |
合同1 | 锦江区2017年校园周边整治七中育才学道分校工程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2014年以来已完成1个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建筑装饰工程);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同时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自愿报名。
(2)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四强建设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184号金雁大厦7楼1号持下列证件到我处报名并购买比选资料,报名及比选资料收费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①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须拟任项目经理本人报名,持有效身份证、资质证书;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⑥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日历天,时间为: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锦府办【2017】3号)文件实施,比选申请文件须由报名时拟人的项目经理前来递交。
本次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均在锦江区公众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比 选 人(全称):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合江亭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南路4号
联 系 人: 钟先生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比 选咨询 机 构:四川四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 系 电 话: 182 0049 4881
传 真: ***-********
2017年10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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