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澧源镇金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招标公告

桑植县澧源镇金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招标公告


桑植县澧源镇金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0日



桑植县澧源镇人民政府的桑植县澧源镇金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桑财采计【2017】-272 号,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7-ZJJ-XMZB-1172-01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澧源镇金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桑财采计【2017】-272号。

3、采购预算:*******.83元(人民币)。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批)

预算(元)

B-

桑植县澧源镇金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

1

*******.83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B-

桑植县澧源镇金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1.工期:6个月内完成;

2.项目现场:详见谈判文件;

3.付款条件:见合同条款。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

否()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②、依照桑财联【2017】10号文及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交易项目中保障张家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落实的通知》(张财购【2017】2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③、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其中安全员必须同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55号)精神要求:纳税人(张家界市外企业必须在我县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应在项目中标后15日内向我县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到我县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发票领取、使用、缴销等手续。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8、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桑植县唯美机动车监测站办公楼二楼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分公司驻桑办公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其他说明

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按照有关规定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超

过10000(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桑植县澧源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谷先生 联 系 人:付丛华

电 话:155*****909 电 话:137*****627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人民政府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507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提交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搬迁 易地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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