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方文化养生谷特色小镇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方文化养生谷特色小镇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方文化养生谷特色小镇PPP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0日10:01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10日09:0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7年11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工苏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737,181*****984 | ||
采购单位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B211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锐(137*****3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东南湖大路1906号华峰建设8楼C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工(183*****737)苏工(181*****984) | ||
附件: | |||
附件1 | 2017.10.19(定稿)莲花山资格预审公告.doc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方文化养生谷特色小镇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方文化养生谷特色小镇PPP项目
项目编号:卓知服招〔2017〕4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苏工
项目联系电话:183*****737,181*****98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B211室
联系方式:王锐(137*****3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工(183*****737)苏工(181*****98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东南湖大路1906号华峰建设8楼C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92180.0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8:30至2017年10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长春东南湖大路1906号华峰建设8楼C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注册企业提供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企业合法存续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时请自带U盘。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申请人基本要求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方,具有融资、施工、采购和运营维护管理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未满三年,以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起始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审查委员会将在审查现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记录的结果进行判定。若申请人(联合体一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资格审查。4、财务状况(1)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需提交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申请人2016年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7亿元人民币。(联合体成员企业净资产可累加)(3)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如申请人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未满三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申请人仅需提交存续期内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5、资质要求申请人(联合体一方)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并至少具有1项建筑项目业绩,且具有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7、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类似棚户区改造、园区开发、片区开发、老城改造或特色小镇等项目业绩,或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的其他项目业绩,或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项目业绩(联合体成员业绩可累加,需分别提交业绩材料)。以上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含已完工或在建项目)为准。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四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权利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职责等;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成为项目公司股东。其中联合体需满足以上要求。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9、关联企业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无论是独立申请人还是组成联合体,均不能同时报名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先递交响应文件成功者为有效申请人。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股东结构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10、其他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11-1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B307室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方文化养生谷特色小镇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方文化养生谷特色小镇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批复,具备开展资格预审的条件,现邀请潜在的合格社会资本方进行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东方文化养生谷特色小镇PPP项目
二、招标编号
卓知服招〔2017〕42号
三、实施机构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四、回报机制
本项目拟采用“PPP+产业导入”模式运作,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其中,土地整理投资通过政府付费方式回收土地整理成本和合理利润,产业导入招商引资服务费通过政府付费方式获得合理回报;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和运营维护服务通过使用者付费回收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
五、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集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建设内容包括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入口景观工程、湿地公园、流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电信工程、供热工程及燃气工程等。
2、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392180.08万元,最终以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投资总竣工决算为准。
3、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设计-建设-运营-移交”(DBOT)的运作方式。
4、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3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25年。
六、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基本要求
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方,具有融资、施工、采购和运营维护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未满三年,以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起始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审查委员会将在审查现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记录的结果进行判定。若申请人(联合体一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资格审查。
4、财务状况
(1)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需提交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申请人2016年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7亿元人民币。(联合体成员企业净资产可累加)
(3)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如申请人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未满三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申请人仅需提交存续期内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资质要求
申请人(联合体一方)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6、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并至少具有1项建筑项目业绩,且具有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7、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类似棚户区改造、园区开发、片区开发、老城改造或特色小镇等项目业绩,或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的其他项目业绩,或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项目业绩(联合体成员业绩可累加,需分别提交业绩材料)。
以上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含已完工或在建项目)为准。
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四家。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权利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职责等;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成为项目公司股东。其中联合体需满足以上要求。
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9、关联企业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无论是独立申请人还是组成联合体,均不能同时报名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先递交响应文件成功者为有效申请人。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股东结构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10、其他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各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前往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长春东南湖大路1906号华峰建设8楼C室)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注册企业提供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企业合法存续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时请自带U盘。
八、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B307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
九、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
十一、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日报。
十二、监督机构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财政局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B211室
联系人:王锐(137*****377)
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东南湖大路1906号华峰建设8楼C室
联系人:于工(183*****737) 苏工(181*****984)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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