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530923201700018: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询价采购公告
ZC530923201700018: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询价采购公告
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中心卫生院委托,对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二次招标)进行询价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二次招标) 3.采购人名称: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中心卫生院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5.项目内容及分包:本项目共1包,内容为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中心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供应商资格要求: 9.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9.2具有汽车生产或销售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9.3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9.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6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9.7供应商将本次采购的全部产品按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后,协助使用单位按照规定的采购清单和有关标准,对全部所采购清单内的全部产品进行验收。 9.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9供应商必须将网上报名回执单或截图传至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办公室邮箱(********75@qq.com)进行最终报名确认,未进行邮箱上传资料报名确认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0.报名方式及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10.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和邮箱上传资料报名,网络报名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将网上报名回执单或截图传至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办公室邮箱(********75@qq.com)进行最终报名确认,未按要求报名的或只进行其中一种方式报名的均为无效报名,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询价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132*****779)。 备注:该项目为永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项目(电子与纸质同时进行)。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询价文件。 10.3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19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将网上报名回执单或截图传至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办公室邮箱(********75@qq.com)进行最终报名确认,并获取电子询价文件。 11.询价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 11.1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下午15时00分—15时30分(北京时间)。 11.2询价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永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一号开标厅。 1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4电子询价文件的递交: 11.4.1询价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4.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进行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11.4.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开标时间前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并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11.4.4此次投标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11.4.5该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12.询价保证金 12.1询价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17 时 30分前。 12.2询价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账、电汇。 12.3询价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12.4询价保证金不计取利息。 12.5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获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购买招标文件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要求的证书及证明文件报名时均提供加盖公章的一套彩色复印件留存。)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供应商,恕不接待咨询。 14.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http://www.ynggzyxx.com/)、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永德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yn.gov.cn/lcyd/home)以上网站上发布。 15.采购单位: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范存荣 联系电话:******* 地 址: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 16.集中采购机构: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李培俊 传 真:0883-******* 电 话:0883-******* 地 址:永德县德党镇永宜路1号 永德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7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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