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智慧106号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昆明智慧106号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担的“昆明智慧106号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以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电子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名称:昆明智慧106号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五华区云南客车厂,北邻学府路,东邻虹山北路,西南是滇缅大道。 2.3 工程规模:昆明智慧106号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4388.46m2,建筑物占地面积2060m2,总建筑面积15159m2,总投资为6519.76万元,设计应充分考虑管理用房及汽车服务区的设置且停车位不得少于537个车位,该项目拟采用智能搬运机器人(AGV)技术。 2.4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其中:设计部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部分需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设计部分20日历天);总承包单位总包责任期限至质保期满后结束。 2.6 招标范围: 昆明智慧106号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1 设计部分包括昆明智慧106号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所需的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根据招标人要求派驻各专业设计人员驻现场服务等全部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2.6.2 施工部分应包括昆明智慧106号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土建、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工作。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分包要求:专业性较强的非主体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发包人确认),允许分包。拟分包事项须取得发包人同意,分包单位的确定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取得发包人同意。拟分包项目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设计施工能力的专业承包单位施工,并签订分包合同。且承包人应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专业施工能力等情况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查同意并审批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施工,所有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省外企业已取消年检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5.1投标人2014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承接过1个及以上的工程总投资不小于5000万元以上或者设计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米的公共建筑或交通场站建设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 5.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承接过1个及以上的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或交通场站建设项目EPC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此要求)。 (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 (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8)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自行承诺)。 (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自行承诺)。 (10)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贰级注册建筑工程师不少于2名,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各不少于1名,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名。施工阶段驻现场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至少包含一名贰级注册建筑工程师,且驻场人员必须为本项目设计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管理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1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被纳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职务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第四条规定: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采购、出让、竞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中选、成交)资格。 (12)省外建筑业企业应具备省外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或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备案证。 (13)投标人具备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20 11:26至2017-10-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1-15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相应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mggzy.com/)、(http:///)、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办公楼6楼DEF区 联 系 人:黄春红、蒋伟鸿 邮政编码:650041 联系电话:****-********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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