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赛里木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PPP项目

博州赛里木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PPP项目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PPP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采购计划,计划采用ppp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维管理、移交等,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

本采购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及说明

2.1 项目名称: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PPP项目

2.2 项目编号:CG-BZ-PPP-2017-001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维管理、移交等工作。

2.4 招标内容:本项目社会资本

2.5 项目背景:

《新疆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打造“天山廊道世界遗产旅游产业带”,提出“积极培育赛里木湖—温泉国家旅游度假区,赛里木湖保护原生态自然景观,开发自驾游、环湖自行车观光、观鸟摄影、春季赏花、蒙古族草原文化体验等新业态产品”。2008年,建设部批准了《新疆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使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旅游的开发建设得到法律保障,因此,落实总体规划是景区今后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策和景区总体规划,重点建设景区2017-2018年需要实施的基础设施,以提高景区的综合接待能力,并进一步强化对旅游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全面提升景区旅游业水平;将赛里木湖景区打造成国家著名高山湖泊生态旅游目的地、西部户外运动旅游度假目的地、西域原生态文化风情体验地、中国西部最佳生态保护示范基地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全国知名旅游景区。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境内的北天山山脉中。湖区地理坐标为东经80?59?35?~81?22?17.5?,北纬44?29?37.4?~44?43?19?,湖面海拔2073m,东西长29.5km,南北宽23.4km,水域面积455-460 km2。国道312线沿湖岸东南贯穿而过,赛里木湖东距博乐市100 km、阿拉山口150 km、奎屯市330 km、乌鲁木齐520 km,南距伊犁州府伊宁市130 km、霍尔果斯口岸86 km。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的范围是:北以温泉县的南部行政界线为界,西、南以博州与伊犁州行政边界为界,东部以库松契克山脊、萨尔巴斯套吐尔滚沟东部山脊为界。风景区规划总面积为1301.4 km2。

2.6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以新建为主,项目计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区道路交通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力电讯设施、给排水设施和赛湖小镇保障房组成。道路建设总长52.5km,停车场总面积49200m2;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面积33400m2,购置服务设备24套;建设给排水管网9.5km,建小型污水处理厂1座;铺设电缆67.5km,建箱式变电站15座;建赛湖小镇保障房5500m2,配套室外辅助设施。

2.7 项目计划投资规模:

本工程计划总投资为38883.38万元

项目最终总投资以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的决算价为准。项目运营期内的改扩建须经过政府审批。

2.8 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投资38883.38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暂定为计划投资总额的22.85%,即8883.38万元。本项目由社会资本独资,政府方不出资不占股,但必须接受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监管。

2.9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建设期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起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运营期自项目实施机构批准社会资本开始运营的申请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作期满之日止。

2.10 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本项目合作期内,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建设、运维管理、移交;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利等无偿、完好的移交给州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承担一定期限的缺陷责任。

2.11 项目投资回报机制:

本项目由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项目投资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2.12 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局、采购人负责本项目占用土地的规划审批、用地审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及管理。

2.13 特许经营:

合作期内,州政府授予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收取赛里木湖名胜风景区涉及本项目的停车费、广告位租赁费、商铺租赁费为使用者付费收入。

若在项目运营期内,根据实际情况有通过运营项目资产获取经营性收益的新途径,则社会资本应与实施机构就该经营性项目的开发权、收益权等进行协商,并通过补充协议确认。

3、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还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指2014年、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部门停止其投标资格的处罚;

2)在过去三年中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受过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所管理或承担项目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处理(强制性标准)。

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记录的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编制说明并加盖公章并提供);

2)诉讼及履约: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由申请人自行编制说明并加盖公章并提供);

3)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2014-2016年度)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报名须知:合格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指2014年、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记录的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编制说明并加盖公章并提供);(6)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由申请人自行编制说明并加盖公章并提供)。

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陆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在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领取招标文件。

5、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00)在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7年11月09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兆军 联系电话:181*****3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领海101楼7楼701

联 系 人:周海翔 张艳雪 联系电话:181*****949158*****572

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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